各位读者及广大群众:

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的基本手段和重要途径。一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图书馆是开展全民阅读工作的重要阵地。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国图老专家回信精神,更好地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促进全民阅读工作开展,甘肃省图书馆决定从2020年开始联合全省四十个市州公共图书馆、甘肃矿区图书馆、兰州新区图书馆举办“陇原儿女读甘肃”文化作品大赛。此项活动也将是全省阅读推广系列活动之一。现将首届“陇原儿女读甘肃”文化作品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陇原儿女读甘肃

2、 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甘肃省图书馆  甘肃省图书馆学会

(2) 承办单位:夏河县文化图书馆

(3) 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由省图书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图书馆。

3、 活动内容及要求

(1) 我身边的扶贫故事——视频大赛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全民参与的脱贫、扶贫路上,我们凝聚思想共识、汇聚精神力量、弘扬社会正能量,总有一些故事感动你我、总有一些榜样激励前行。

作品要求:用视频方式记录帮扶贫困家庭的暖人故事、扶贫干部的感人故事、创新扶贫的鲜活故事。片长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同期声清楚。

(2) 最美逆行——“我身边的抗‘疫’英雄”征文大赛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中国大地打响,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人民解放军指挥战员闻令即动、勇挑重担,广大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志愿者不惧风雨、坚守一线,广大群众众志成城、踊跃参与。关键时期,团结的中国人民再一次向世界展示了众志成城,守望相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其中抗“疫”英雄在故事值得我们用手中的笔永久记录。

参赛组别:分18岁及以下青少年组和18岁以上成人组。

作品要求: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诗歌除外),参赛作品须为原创真实且从未公开发表过,文责自负。

(3) 我听.我读——少儿读者主题朗诵大赛

2019年第十六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儿童有声阅读增长明显,九成以上的听书儿童每周至少听一次书,最常听“少儿故事”和“诗歌朗诵”。童话故事是儿童阅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典童话能够代代相传、历史弥新的原因,就在于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以及其中蕴含的想象力和正能量,从某种程度上会映照现实世界。为响应中国图书馆学会通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及阅读推广机构举办我听.我读——少儿读者主题朗诵作品大赛。

参赛组别:分为学龄前单人组(7岁以下)、中小学单人组(7-18岁)及亲子组合。

作品要求:作品格式为音频,内容一童话、童话故事为主,符合少年儿童年龄特点,提交作品时请务必填写真实姓名,并上传本人照片,用于作品展示。创作者应保证投稿作品为原创作品或经合法授权的作品(包括所选用的文学作品、图片、字体、背景音乐等),无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四)“图书馆:阅读.人.空间”主题摄影大赛

  鼓励广大市民、读者用细腻的镜头,独特的视角,展现图书馆的美好风光,捕捉图书馆的阅读瞬间,记录与图书馆有关的人、事、物、景,发现美、记录美、传递美、弘扬美,让广大读者更加了解图书馆、热爱图书馆,培育和谐创新的图书馆文化。

  作品要求:创意新颖、特色突出,主题鲜明、形式不限。作品长边在3000像素的JPG格式,像质精细不得作过高压缩,单幅图片大小在3—10M左右,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必须为原创,不得PS处理。每张照片附一段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用于挖掘照片背后的故事和创作思路、突出图书馆馆舍、图书馆人以及图书馆对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意义。

4、 作品征集时间

2020年5月13日——7月15日

5、 评选过程

(1) 地区推荐:县图书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负责本

地区活动开展和参赛作品征集及初选工作,根据初选结果,向活动组委会推荐符合要求的参选作品,作品数量推荐10个/项,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反馈至2957984224@QQ.com邮箱,或以光盘形式送到夏河县文化图书馆办公室。

(2) 作品审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品主题、形式和内容等

要求,组织对各图书馆推荐的参赛作品进行审查。

(3) 专家评审:通过审查的参赛作品,有活动组委会聘请专家进

行思想性、艺术性、原创性等综合评审。

6、 奖励办法

活动设组织奖和作品奖两类奖项。组织奖根据各市州公共图书馆、各地区图书馆组织参赛情况、获奖情况综合评出若干名。作品奖根据参赛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和原创性等要求每项综合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

7、 咨询联系

谢学成  13909419150

沈润梅  13893999865

8、 其他说明

(1) 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合法性,提交的作品不得

侵犯他人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

(2) 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承担(不限于)肖像权、名誉

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享有

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可将参赛作品用于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非商业性用途,不再另付稿费。

(4)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夏河县文化图书馆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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