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甘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并开展了第三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各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及各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州非遗中心工作人员初核初审的基础上,评审专家组对推荐的309名县级申报人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三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268人)。
现将第三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5月26日至6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甘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合作市东二路文博大厦五楼
邮政编码:747000
电子邮箱:763745205@qq.com
联系电话:0941-8213168(兼传真)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批甘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甘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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