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办艺发)【2022】48号文件《关于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展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馆现面向全州征集推荐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展览名称 二、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美术工作者创作展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作品,努力攀登新时代文艺高峰,热情讴歌百年来党带领人民走过的辉煌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铸就的精神谱系,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三)协办单位 北京画院 (四)艺术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等工作。 艺术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统筹。 (五)展览办公室 展览办公室由展览承办、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展览统筹及相关组织、联络、协调、宣传及参展作品的收退件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展览办公室分设不同工作组。展览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展览时间 2022年9月至10月(主体展览) (二)展览地点 中国美术馆 (三)展览规模 计划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等美术作品400件(组)左右。 主体展览结束后,将遴选部分作品在京津冀三地举办巡展。 五、征稿作品要求 (一)主题要求: 聚焦时代主题,生动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成就、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用心用情抒写人民史诗;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讲好中国故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动力。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 2、申报作品尺寸及相关要求: (1)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装框后作品尺寸不超过300×300cm。 (2)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3)绘画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在作品背后粘贴作品信息,须有外包装避免损坏画面,包装结实牢固、不易损坏、便于运输。 (4)雕塑类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六、作品申报评选 本展览不设奖项。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直接向甘南州文化馆展览部申报,由甘南州文化馆统一向上推荐申报,并参加初评和终评。 申报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 2022年5月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作品图片资料寄送至甘南州文化馆展览部。 地址:甘南州文化馆 邮编:747000 邮箱:2252282936@qq.com 联系人:拉木草 联系电话:13893975612 申报材料请标注“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投稿”。 (二)选出推荐作品 推荐作品于2022年4月28日在甘南州文化馆选出,并在5月2日前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三)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22年5月在北京进行。 初评结果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批后,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图片资料不退。 作品背面注明作者与作品信息。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四)终评 终评工作定于2022年7月在北京市进行。 终评结果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批后,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终评结果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批后,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七、作者待遇 参展作品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证书。 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集》一册。 八、其他事项 (一)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权利。 (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九、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拉木草 联系电话:13893975612
来源:甘南州文化馆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